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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10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(2024年10月8日-10月14日)

索引号:zjj -/2024-1015001 公文目录: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成文日期: 文章来源: 文  号: 发文日期:2024年10月15日

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202410月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 

2024108-1014日)

序号
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
处罚名称

处罚类别

处罚事由

处罚依据

行政相对人名称

处罚结果

处罚机关

是否结案

备注

1

综执城当罚字〔2024〕第502

擅自占用城乡道路(人行道)未按要求驶入临时停车泊位停放

罚款

违反了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

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

**

自行履行

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

 

2

综执城当罚字〔2024〕第503

擅自占用城乡道路(人行道)未按要求驶入临时停车泊位停放

罚款

违反了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

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

**

自行履行

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

 

3

综执城当罚字〔2024〕第504

擅自占用城乡道路(人行道)未按要求驶入临时停车泊位停放

罚款

违反了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

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

**

自行履行

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

 

4

综执城当罚字〔2024〕第505

擅自占用城乡道路(人行道)未按要求驶入临时停车泊位停放

罚款

违反了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

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

**

自行履行

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

 

5

综执城当罚字〔2024〕第506

擅自占用城乡道路(人行道)未按要求驶入临时停车泊位停放

罚款

违反了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

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

**

自行履行

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

 

6

综执城当罚字〔2024〕第507

擅自占用城乡道路(人行道)未按要求驶入临时停车泊位停放

罚款

违反了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

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

**

自行履行

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

 

7

综执城当罚字〔2024〕第508

擅自占用城乡道路(人行道)未按要求驶入临时停车泊位停放

罚款

违反了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

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

*

自行履行

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

 

8

综执城当罚字〔2024〕第509

擅自占用城乡道路(人行道)未按要求驶入临时停车泊位停放

罚款

违反了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

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

**

自行履行

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

 

9

综执城当罚字〔2024〕第510

擅自占用城乡道路(人行道)未按要求驶入临时停车泊位停放

罚款

违反了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

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

*

自行履行

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

 

10

综执城当罚字〔2024〕第511

擅自占用城乡道路(人行道)未按要求驶入临时停车泊位停放

罚款

违反了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

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

**

自行履行

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

 

11

综执城当罚字〔2024〕第512

擅自占用城乡道路(人行道)未按要求驶入临时停车泊位停放

罚款

违反了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

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

**

自行履行

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

 

12

综执城当罚字〔2024〕第513

擅自占用城乡道路(人行道)未按要求驶入临时停车泊位停放

罚款

违反了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

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

**

自行履行

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

 

13

综执城当罚字〔2024〕第514

擅自占用城乡道路(人行道)未按要求驶入临时停车泊位停放

罚款

违反了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

《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

**

自行履行

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

 

14

综执城当罚字〔2024〕第515

擅自占用城市道路(人行道)未按要求驶入临时停车泊位停放

警告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六条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

**

自行履行

双柏县综合行政执法